勞務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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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項目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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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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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順德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制度,按規(guī)定對勞務派遣實施行政許可,規(guī)范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流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我廳制定了《廣東省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現予印發(fā),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時參考使用。
執(zhí)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省廳勞動關系處反映。
聯系人:童斐徽;聯系電話:83182493
附件:1.廣東省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指引
2.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樣本)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廣東省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指引
為了規(guī)范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流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制定本工作指引,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時參考使用:
一、受理
。ㄒ唬⿳徫回熑稳耍焊骷壢肆Y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受理人。
。ǘ┦芾項l件:
申請人提交了符合《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如下申請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3〕66號,以下簡稱66號《通知》)附件4,)一式兩份。
2.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已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公司章程;計劃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供驗資機構(法定驗資機構為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已設立的公司法人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自有辦公場所應提交房產證明;有償使用的辦公場所應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產證明);與開展業(yè)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tǒng)等清單。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6.符合勞務派遣法律規(guī)定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其中《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應提供原件,其他申請材料出示原件并經當場審查后提交復印件。
。ㄈ┦芾沓绦颍
1.受理人應當當場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規(guī)范的,予以受理;能夠當場改正的,經申請人當場改正后,予以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決定書》(見66號《通知》附件5)交申請人。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規(guī)范的,受理人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受理人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見66號《通知》附件6)交申請人,并將理由告知申請人。
。ㄋ模⿻r限要求: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初審
(一)崗位責任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初審人員。
。ǘ┏鯇彈l件:
1.申請材料齊全、規(guī)范、真實、可行、有效;
2.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2)有與開展業(yè)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ㄈ┏鯇彸绦颍
1.按照初審條件對受理人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產生疑問的,可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到現場或有關部門進行核查。
2.對符合條件的,應提出“建議準予行政許可”的初審意見,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見附件2)的“初審意見”欄內簽署意見、簽名后,將申請材料送主管科(處、股室)領導復審。
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提出“建議不予行政許可”的初審意見,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的“初審意見”欄內簽署意見、簽名,同時注明理由,并將申請材料送主管科(處、股室)負責人復審。
。ㄋ模⿻r限要求:8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復審
。ㄒ唬⿳徫回熑稳耍焊骷壢肆Y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許可主管科(處、股室)負責人。
。ǘ⿵蛯彈l件:同初審條件。
。ㄈ⿵蛯彸绦颍喊凑諒蛯彈l件對初審意見進行復審。
符合條件的,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復審意見”欄簽署“準予行政許可”的復審意見、簽名后,報局領導。
不符合條件的,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復審意見”欄簽署“不予行政許可”的意見及理由、簽名后,報局領導。
。ㄋ模⿻r限要求:3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審定
。ㄒ唬⿳徫回熑稳耍焊骷壢肆Y源社會保障部門局領導。
(二)審定條件:同初審條件。
。ㄈ⿲彾ǔ绦颍喊凑諏彾l件對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符合條件的,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審定意見”欄簽署“準予行政許可”的審定意見、簽名后,退初審人員,轉入印制《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見66號《通知》附件7)、告知程序。
不符合條件的,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審批表》“審定意見”欄簽署“不予行政許可”的審定意見及理由、簽名后,退初審人員,轉入印制《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見66號《通知》附件8)、告知程序。
。ㄋ模⿻r限要求: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許可決定的印制和告知
(一)準予行政許可的印制和告知
1.崗位責任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初審人員。
2.程序: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初審人員應在局領導審定后制作《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并通知申請人領取。
(二)不予行政許可的印制和告知
1.崗位責任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初審人員。
2.程序: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初審人員應在局領導審定后制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通知申請人領取并書面告知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及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時限要求:4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材料存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將申請材料和行政許可過程中的文字材料按要求歸檔保存。
六、延期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經局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七、公布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定期在本部門網站和至少一種全地區(qū)性報紙上向社會公布獲得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名單及其許可變更、延續(xù)、撤銷、吊銷、注銷等情況。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13-7-10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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